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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1-04 浏览次数:
修正案审查:为避免研究对受试者的紧急危害,研究者可在伦理委员会批准前修改研究方案,事后应及时将修改研究方案的情况及原因报告伦理委员会。研究过程中若变更研究者,对研究方案、知情同意书、招募材料、以及其他提供给受试者的任何书面材料的修改,应获得伦理委员会同意后执行,除非研究方案的修改仅涉及试验后勤或管理方面(如更换监查员、变更电话号码、变更药品批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