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保执行新药品目录 我院医保数据切换顺利完成
自9月1日起,全省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将统一执行2017年版国家药品目录,共涉及2万余条药品信息进行调整,包括36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医疗保险乙类药品范围,这就意味着参保人住院报销的药品和金额将发生变化,部分人群有望多报销。
为确保医疗保险配套改革工作平稳落地,我院医保办联合信息中心及相关科室,在院领导的指导下,认真做好目录内药品对应工作,及时更新完善信息系统,提前通知临床科室,暂停网络并做好相关应急预案。8月31日零时,我院医保信息系统全面切换完成,整个过程顺利,全院夜间诊疗秩序平稳。
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是切实保障参保人员临床用药需求和医保基金安全平稳运行的重要举措。我院执行的新版药品目录结合8月26日医改政策的调整,使院内整体药价大幅度降低,患者在享受原有医疗资源的同时,就诊费用有所下降,医院将便民惠民的医改政策真正的落到实处。
在医改进程中,我院将始终把一切围绕患者的就医感受摆在首位,加大医改政策解读和宣传力度,特别在康复院区设立办公室方便患者咨询,驻专人为患者及家属讲解医改政策,引导群众合理预期和就医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