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卫计委推出诚信廉洁行医五项准则
1.以人为本,全心全意
以病人为中心,一视同仁,努力提供便捷有效、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
2.尊重患者,真诚沟通
保证门诊诊疗时长,注重与患者之间的交流沟通,努力改善群众就医感受。
3.因病施治,规范行医
不隐瞒、误导或夸大病情,使用适宜诊疗技术和药物,不违规使用高值耗材和无限制使用高新技术,切实做到合理医疗。
4.诚实守信,依法执业
医疗服务收费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规范书写、妥善保存病历等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恪守医德,严格自律
不收受企业等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为企业代开、代售药械或介绍患者到指定药店购药。不索要或收受患者财物。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